前  言


我的第一本书叫《204购房合同自助手册》,2001年问世后,不断有消费者来电话,让我对着书,问第几条第几条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签这一条,开发商不签有没有风险,一般情况下都一一做答。最多时一天要接待三五十个来自全国各地的电话,有的言辞恳切,有的几欲痛哭。

我想很多人可能遇到了无尽的麻烦,看到这本书后又发现一线希望,然后满怀着期望来询问我,以期能够找到使他们脱离困境的方法。但是每次我都发现,我能够提供的帮助是极为有限的,因为他们大部分已经签订了合同,当他们发现合同中的不利之处进而需要对合同进行修改时,为时已经晚了,因为对方也知道了合同对他们有利的地方,谁会在这个时候放弃自己的权利呢?

我想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大家在签订合同之前,就对合同有一个基本明确的预期,在签字的同时就想到可能发生的风险,这样大概是一种最好的保护方法。

做律师时间长了,我对合同的感觉可能与一般人不一样。透过合同条款规定的字里行间,我仿佛能够嗅到其中可能发生的争议。我看到的不是文字,而是一幕幕诉讼:开庭、起诉、举证、质证、辩论、判决、法律的适用……

这大概就是律师与普通人的不同之处吧,说实际话,我始终认为消费者本人根本没有能力独自去签订一份完备的房屋买卖合同。一个理想的买卖市场应当全部由双方的律师来完成,但是中国目前没有形成这个市场。大家都认为自己可以购买白菜、自己可以购买汽车,所以自己就可以购买房屋。简单购买的经验给消费者以无尽的信心,使他们在面对黑洞时义无反顾的走下去,造就了一个又一个的地产神话。

我象一个崖上人,看着一个又一个人走到河边马上就要落到水中,每一次呼喊都无人听从,大家对已经在水中高叫救命的人不闻不问,排着队跳水,真是没有办法。

今天我对这个合同进行一点解释,目的绝对不是为了让大家自己去购买房屋,只是希望大家知道一点这方面的常识,能够在危险时想到自救罢了。

律师还能做什么呢?我们不能亲自去帮助大家写判决,不能给大家贷款,不能免除客户的债务,能够做的就是不断的提醒,虽然每次都有人说我们罗嗦。

我想最应当读此书的应当是那些刚入门的想做房地产业务的专业律师,这份合同里不仅凝聚了我本人的心血,也是中国房地产法律体系的一个缩影。从土地所有权到房屋所有权、从房屋面积到质量管理,我不能说已经穷尽了全部问题,但是我认为对于我来说,已经达到了一个职业顶峰,我再也写不出一个象这样内容完备的合同了,因为做为律师最美好的时间已经过去。从30岁到35岁,年轻、精力旺盛、好写、没有多少客户、有足够的时间,这些条件现在都发生了变化,所以对于年轻律师来说,认真读一下这份合同还是有些价值的。

还有那些刚从学校毕业想在律师事务所里工作的青年们,不要光想当律师挣大钱,当律师的难处也不少啊。当事人把一件事情交给你,最好的结果是什么我们往往不能预料,更不能把握,我们能够做的就是以认真的精神负责的做下去,所谓认真、所谓负责,就要用全面和细致来体现。这份合同相对来说比较全面了,至少大部分问题都已经考虑到了,如果你认为还有什么不足的地方,当然可以修改,这就是一个律师助理的最高境界了。

对于普通消费者,我从来不敢想他们可以将这份合同用好,因为他们没有经验,无法体会这里面的细节,只能在某些地方尽可能的省点钱罢了。做为一个律师个人,大概能够做到的也只有这些了。

      对于律师来说,我想大概有几个境界:最高的治国平天下,如美国的克林顿、德国的施德罗、韩国的卢武铉。如果生不逢时,只能退而求其次精于自己的业务了,如北京的陈文、上海的朱树英,成为一名专家型的律师了。如果当地根本不可能有这种专业市场,我想就学习河北的乔占祥律师、陕西的朱占平律师,成为一名关注民生敢于为民请命的律师吧。如果连这一点也做不到,我想就在家里写文章吧,把你知道的案件写出来,让更多的人知道风险之所在,这也算以另外一种方式尽到我们律师这个职业的提醒业务吧!




写于200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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