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11马传贞:秦兵律师2006年参加人大代表选举情况总结

 秦兵律师2006年参加人大代表选举情况总结20070711


为了推动祖国民主进程,秦律师已于2003年和舒可心、王海共同

参加了人大代表的选举,当时由于各种情况,秦律师选择退出。

2006年6月,秦律师为了实现理想,再次准备参加人大代表的选

举,先让我阅读《美国草根政治日记》,并写读后感,我对竞选人

大代表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2006年8月23日,我们去参加姚立法代表的选举经验交流会,知

道了很多选举技巧,并写了总结。


为更好的做好选举这项工作,我撰写了选举实施方案(后附)。

我组织了助选小组,由清华、北青、北邮等社会学系、法学院的

同学组成。


秦律师是山东人,没有北京户口,按照规定,需要出示原籍选

民证明、身份证、暂住证方可进行选民登记。而秦律师坚决反对暂

住证的制度,他在北京工作10余年,就是不办理暂住证!

大家都知道,吴邦国委员长是在安徽选区选上的,温家宝总理

是在海南选区选上的。而他们是否在那里暂住过?或者暂住过一年

以上?


根据选举法第二十八条 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

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

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

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

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秦律师早早的开好了不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的证明。


由于,秦律师坚决反对暂住证的说法,认为是一种公民歧视,而

秦律师坚定不移的进行着反歧视,坚持不办暂住证。


选区负责选民登记的工作人员,先是因秦律师没有暂住证不同意

办理选民登记,我们表示如果不予登记,我们将会提起申诉,对方

经过请示领导,同意秦律师参加选民登记,但过了几天,又告知还

是不能给予选民登记。


本来打算要提起选民诉讼,后由于其他事务缠身,没有提起。

目前正在准备积蓄经验和力量,参加下次的选举!


附:

秦兵律师人大代表选举实施方案20060908版


2


依照法律规定,北京海淀区第41届换届选举工作于今年9月3日至11月8日进行,这次选举将选出区级人大代表421名,秦律师所在选区为紫竹院选举委员会分会第九选区,将选出

1-3名人大代表。为了做好秦律师的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及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乡级人大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等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中国民主法制进程的推动需要法律人士的亲力亲为,秦兵律师参与选举意在引起执政者、立法者等相关部门、相关人士的关注,唤起中国广大民众的选举意识,正确行使手中神圣的权利,选出真正代表民意的人大代表!以实现政治民主、思想自由、文化多元的符合人的尊严和民主公正的社会,尽最大可能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以及为他们争取到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利。


一、选民登记时间:2006年9月11日至10月15日。

二、投票日:11月8日

三、方法与步骤:整个选举工作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时间:9月7日至10日,共4天)

组织准备阶段是选举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充分做好准备工作,才能保证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主要工作和要求是:

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海淀区紫竹院选举分会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对这次选举工作作出时间、方法、步骤、安排及每阶段的具体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全程记录、进行人员分工)。

2、加强自我学习。通过学习,明确选举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掌握法律法规和选举规程,明确选举任务和选举中的法律程序,使整个工作有组织、有步骤、有计划地展开。 最好能得到《海淀区第41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方案》和《海淀区选区划分和代表名额分配表》。


3、设立专门的选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秦律师助理马传贞,其他工作人员为在校热心民主事业致力推动中国民主法制进程的大学生,要做好分工。(任晨辉、谢万飞、金同学等)

4、搞好宣传发动工作。选举工作成功与否,关键在于宣传教育。有的放矢地搞好宣传发动,引导干部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引导选民积极进行选民登记,大张旗鼓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深入第九选区的每个选民家中,不遗余力地进行宣传。

5、沟通本选区的广大选民,得到他们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动员进行在本选区登记,选举秦兵律师,在秦兵律师不能成为正式候选人时,在另选他人处填写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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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主动与本选区业主委员会主任、选民小组(每个选民小组为50人左右)组长联系,找到他们的联系方式,得到他们的支持,甚至被选作选民小组组长。

7、联系本所和附近单位,找到至少10个有北京户口的选民,说服他们在本选区进行选民登记,为下个阶段的工作打下基础。


第二阶段,选民登记阶段(时间:2006年9月11日至10月15日,共35天)

主要工作和要求是:

1、选民登记是指选举委员会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凡年满18周岁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的公民参加选举资格的确认。(搞清选民登记人数)

2、践行上个阶段所作的工作设计,认真了解选民登记情况,甚至可以派助理时刻到本选区办公室进行监督。

2、对于登记时需要出示暂住证的问题,进行一级一级的核实。先打电话紫竹院选举委员会,再致电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再致电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或致电吴青代表。出现问题,随时做好诉讼的准备。

3、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张榜公布。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立即向选举委员会提出。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作出解释或调整。


第三阶段,提名候选人(时间:2006年 月 日至 日,共 天暂未定)

1、提名候选人

候选人的产生可以由十名选民直接提名。因此,候选人的提名是选举工作中关键的一步,是直接显示选民的选举意向,对选举成败有决定性意义。

2、至少10名本选区选民联名推荐秦律师,使秦律师成为初步候选人之一。

3、在这个阶段,要做好大量的信息调查工作,了解本选区的应选代表数和初步候选人

的确切人数,以便在动员选民选举秦律师时,不要超过了候选人数,否则就作废了。

4、鉴于选举委员会召集选民提名,应当在提名当日公开计票,当场宣布提名结果并公布;提名结束,由选民推荐3名以上代表当众密封票箱,并随即将票箱护送至选举委员会指定的计票地点,于提名当日集中公开计票,当场宣布提名结果并公布。在这个过程中,一定做好监督工作,防止有人滥用权力作出违法之事。


第四阶段:投票选举正式候选人阶段(时间:2006年 月 日至 月 日,共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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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举方式:直接选举

2、投票方式。必须在选举日当天统一集中在选举中心会场在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总监票、监票、唱票、计票人员当众开箱计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数名额的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无效。书写模糊不能辩认的选票或不按规定符号填写的选票作废。 这是要牢牢钉住的。

3、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因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所以对参加投票的人数要做到心中有数)

4、经投票选举,当选人数不足的,另行选举和补选缺额时,可按照未当选人得票数多少顺序确定候选人,也可以重新确定候选人进行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数的三分之一。

5、选出后,选举委员会应当场宣布并在选举日当天张榜公布。

6、如果正式候选人没有秦律师,立即动员选民另选他人栏填写秦兵律师。

第五阶段:总结阶段(时间:2006年 月 日至 月 日,共 天)

将换届选举的统计资料和工作记录总结进行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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